依法推行“免罚轻罚” 柔性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资料图片)

华声在线讯(通讯员:曹兰英 )郴州市北湖区全面推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政策,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持续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北湖区高质量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覆盖领域不断拓展。2021年以来,北湖区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印发了《关于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实施“免罚清单”的通知》(北司发[2021]7号),《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制度的通知》(北司发〔2023〕1号),共出台了18份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覆盖了发改、医保、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交通、人力资源、农业农村、消防等18个执法领域,现已形成106 项内容涉及202 项行政处罚事项的“涉企免罚清单”。

二是受益主体不断增加。自2021年免罚清单政策实施以来,本区已适用清单对102起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予以免罚或轻罚。其中2022年60起,2023年33起,涉及免罚的金额共计186.5 万余元,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企业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以交通运输领域为例,全区共办理了53起交通运输部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案件。北湖区免罚清单实施工作,减轻了企业负担,助力企业生存发展,避免其因轻微“无心之失”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三是行政执法方式不断创新。严格把握“初次违法”“轻微违法”等认定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当事人已自行纠正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纠正轻微违法。对于拒不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违法情节严重、再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格进行处罚。例如2023年2月9日,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郴州市某物流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冷库一期4台场内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叉车)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未经检验,但仍在继续使用。鉴于当事人已于2023年3月23日办理了4台叉车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改正了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法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选择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依规使用特种设备的意识; 要加强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管理与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操作技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要加强制度落实,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防止再次出现超期未检的情况。

四是实施流程不断优化。免罚清单出台后,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进免罚清单的落实,配套完善了执法办案系统,实现执法过程记录留痕,执法信息可以通过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共享、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