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明日一审宣判,受害者至今生活不能自理-速讯


(资料图片)

7 月 6 日,潮新闻记者从 " 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 " 案受害者家属处获悉,该案一审将于 7 月 7 日上午在湖南娄底娄星区人民法院宣判。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受害者家属谢先生接受潮新闻采访时表示,希望法院从严从重判决," 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事故,对我姐和家人也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我姐现在还在医院躺着,不能开口说话,四肢也无法正常活动,生活不能自理。"

2022 年 9 月 2 日 23 时 52 分许,肖某某(女,28 岁)驾驶湘 K 牌照小型轿车在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 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

事故现场视频截图

事后,谢某被送医救治。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 124.51mg/100ml)。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23 年 4 月 11 日,该案一审在娄星区人民法院开庭。因案情疑难复杂,娄星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择日宣判。

来源: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