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与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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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记者 胡舒彤
毕业季,对即将步入社会的高校毕业生来说,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6月25日,记者采访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相关工作人员,梳理出与高校毕业生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你想做创业达人,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这个政策在2025年12月31日前都是有效的。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对企业而言,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同样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在2025年12月31日前,企业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我省按照最高幅度上浮30%执行,也就是每人每年7800元。
如果你找到工作,选择留在自己喜欢的城市工作,也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比如最常见的住房租金、继续教育支出等。
需要注意的是,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持《就业创业证》,证书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