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短视频之争:归根到底还是要有法依法

腾讯在线视频业务负责人孙忠怀的“短视频猪食论”卷起千层浪,结合演讲上下文和行业竞争态势,他的措辞又激烈又保守:激烈在于,这个领域已经鲜有在道德理论层面指责对手的风波发生了;保守在于,孙忠怀的观点实际上加了不少定语,也确实“天下苦算法久矣”(劣质内容的信息茧房效应)。

没办法的是,争议论点一旦抛出,战争不可避免,夹杂着版权等多重因素,为长短视频之争画上了最醒目的注脚。

表面看,这是视频领域不同派系的你死我活,短视频三剑客抖音、快手、B站,在市值和影响力上,力压长视频老大哥优酷、爱奇艺和腾讯视频。但长期看,这种矛盾倒不至于生死立判,毕竟更多时候,抖音快手的争夺、优爱腾的“内斗”要残酷得多。更何况,短视频平台也在搞长视频,比如抖音的兄弟部门西瓜视频,长视频平台也在进行短视频创业,比如腾讯打造了微视等十余款短视频项目……

所以呢,孙忠怀的炮轰,更像是情绪宣泄,间或为无序竞争提供一些向好的建议。

但解决无序竞争或者竞争乱象,道德大棒不可取,归根到底还是要有法依法,在商言商。

短视频存在的内容低劣甚至法规擦边球,长视频(尤其网络大电影市场)早就有之,严加治理一视同仁。算法固然充当了“帮凶”,但算法如刀,本身无错。当然,在劣质内容最活跃的短视频风潮中,适当地加强治理力度,确实必要。

版权问题是长短视频之争的另一个焦点。如果说内容低劣只是短视频自己的问题,版权争议,则是短视频从长视频那里挖了墙脚。

比如被广为诟病的创作者剪辑影视作品问题,由于涉及短视频平台、创作者、长视频平台、影视版权方等多方利益,使得解决问题颇为复杂。更重要的是,短视频剪辑影视作品的“侵权”是版权纠纷领域的新事物、新形态,往往不是一刀切的话题。

哪些是合理使用,哪些又是确凿侵权,具体案例具体分析,也就是让法律法规和商业合同来解决争议,短视频是全民创作行为,在大规模侵权出现和维权成本高企之下,虽然版权方维权的道路可能是曲折的,但有法依法,在商言商,前景一定是光明的。

凡事最怕把道德和规则混为一谈,这样就迷住了双眼、打错了靶子,尤其在新事物层出不穷的科技领域,只要有利益,就会有争议,盲目站队要么阻碍了创新,要么玷污了法规。

“猪食论”挑起了争论,但争论的焦点,不应是对特定用户或某个平台的“道德定性”,而是以此为突破口,找到解决视频低质内容和版权风险的良药,这味药对长视频和短视频都要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