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河砂资源疑遭疯狂盗采 同一问题曾被全市通报批评
近日,本网接到网民举报称,信阳市罗山县一企业在未取得河道采砂批复手续的情况下,和当地财政部门下属国有公司签订河砂回购协议,以河道清淤之名疯狂在河道内挖沙出售获利,涉嫌盗采;对此,罗山县水利局砂石管理办公室(砂管办)回应称,从来没有批复过河道清淤项目。
据了解,罗山县山店乡位于罗山县南部,南与湖北省接壤,土地结构为七山一水二分田,境内小河道支流繁多,砂石资源丰富,山店乡陈楼村麻田河河道内经过多年冲刷河道内堆积大量的砂石,有些地方砂石淤积几米厚,经过简单加工,就成了优质机制砂。
当地村民反映称,从今年7月份以来,在罗山县山店乡陈楼村麻田河河道内就存在多处河砂采挖点,多辆挖掘机及大型车辆在河道内不分昼夜的采砂,采挖出来的砂石以每吨55元至65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当地的机制砂场,运输砂石车辆来回穿梭,严重影响沿路居民的休息,特别在夜晚更是严重。
8月11日,本网在现场看到,麻田河河道内大型机械机器轰鸣,几台钩机正在作业,钩机把河道内堆积的砂石翻出来,就可以装车运走,这里已经堆积大量等待清运的河砂、石料。在这不算长的河道内,存在多处开挖河砂和清运河砂的现象;临近乡政府不远的地方,从河道开挖出来的砂石被堆积成山,开挖现场以及堆放砂石的地方更是无任何的环保措施。
一份关于罗山县宝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罗山县财政局下属国有企业)与信阳兆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罗山县山店乡陈楼村舒洼组河道清淤河砂回购协议中显示,本协议所涉及的河砂指的是信阳兆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淤河道多余的河砂,并有辖区政府和县砂管办共同确认为合法的来源;回购的时限为河道清运完毕为止;回购的数量约为5万吨,实际以开票为准;回购的价格为每吨40元,河砂的回购款将用于山店乡陈楼村舒洼组河道护坡修理,但是该协议没有签订落款日期。
2020年8月7日,山店乡人民政府出具的向县水利局关于山店乡陈楼村舒洼组修筑河堤疏浚河道的请示函显示,山店乡陈楼村位于山店乡政府北部,距离乡政府1.5公里,全村总面积2.11平方公里,主要地形以丘陵为主,主要产业以种植业、畜牧业为主。耕地面积1339亩,林地面积1500亩,水面面积320亩,全村辖8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约1150人。该村舒洼组内河堤年久失修,境内河道多年未清理疏通,导致河道周边杂草丛生,每逢汛期来临,河水蔓延,山洪、泥石流顺河雨下,严重威胁河岸周边村民生命财产安全。今年汛期内因洪涝灾害已有多处河提损毁塌方,水毁长度约160米,已严重缺乏防洪能力,随时给周边村民带来惨重损失,沿岸群众疏浚河道、加固河堤的意愿十分强烈。为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乡党委、政府计划在陈楼村舒洼组修筑河堤、疏浚河道,疏浚河道所产生的砂石主要用于修筑河堤,剩余砂石由罗山县宝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回购。
对此,罗山县山店乡人大杜主席称,麻田河河道内共有两处采砂点,一处是为了疏通河道,另一处是村里自发的要修护坡开挖一些砂石,给政府打过报告,政府也给县水利部门递交过申请,县水利部门没有批复。
韩姓企业负责人告诉本网工作人员,企业和镇政府及县宝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有三方河砂回购协议,由于水利部门没有批复文件,但已经打通各个部门关系,请媒体高抬贵手放一马。
罗山县水利局砂石管理办公室(砂管办)杨书记解释称,今年以来县水利部门根本没有批复过任何河道清淤项目,对于山店乡盗采河砂现象也知道一些,将于近期前去查处,查处结果给予沟通。
9月9日,本网再次来到罗山县山店乡盗采河砂现场,数天前开挖出来的砂石已经不见踪迹,河道内原有的砂石也被大面积的开挖,有的地方开挖有几米深;附近群众称,每天还是和以前一样,盗采偷运严重,大量的砂石资源疑似被盗采倒卖。
对于依然存在盗采现象,河砂办杨书记表示很惊讶,上次就已经给罗山县水利局胡庆启局长汇报过,据说已经查处了,下一步还得给胡局长汇报,只要胡局长让查一定查处。
本网就山店乡存在的疯狂盗采现象,以短信形式发给罗山县水利局胡庆启局长也没得到任何回复。
据悉,2018年5月,新华社以“淮河一河段滥采河砂屡禁不止”为题,对淮河罗山段滥采现象进行了曝光,引起中央、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县委书记许远福,县长汪明君二人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全市通报批评;胡庆启局长也因淮河滥采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此,河南普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鑫称,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 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 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针对此情况,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