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虚拟定位”软件的监管力度

对“虚拟定位”软件应有法治监管

□杨玉龙

网上充斥着形形色色的“虚拟定位”软件广告,宣称任何手机软件都可以“随心所欲定位到任何地方”。记者在网上搜索“手机APP定位软件”,得到428万个结果。比如,“××助手扩展您的手机功能”、“选择×××,虚拟定位从此简单”,等等。(据《中国青年报》2月26日报道)

据警方多次侦查实验发现,市面上曾经出现的一款定位软件精确位置在20米-50米之间。而警方破获的此起案件,案发时,定位软件在两年间吸引了4000多名注册用户,其中充值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有近200人,涉案金额40余万元。

法律界人士表示,“虚拟定位”软件在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仅仅用于测试数据是合法的,但如果出售软件用于牟利,则是违法的。而现实中,由于“虚拟定位”功能技术含量较低,网络上相关软件呈泛滥之势,甚至成为不法分子实施各类犯罪行为的工具。如有的定位软件成为国内80余家调查公司、讨债公司实施不法行为的帮凶,帮其对目标人物实时定位。国内一些涉黑涉恶团伙也在使用一款定位软件,定位他们要下手的目标人物位置信息,进而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这些情况的出现,对如何保护每个APP用户合法权益,敲响了警钟,提出了全新挑战。

定位软件之所以能被广泛应用,就在于很多手机APP过度收集的个人信息,易被“黑客”找到漏洞开发定位软件,造成信息泄露。而绝大多数APP在安装前后,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会获取哪些权限,以及获取权限后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和风险。同时,软件获取权限时,也没有给消费者选择的机会,存在默认选择的现象,这些都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防范、杜绝“虚拟定位”软件带来的风险,需要APP服务商、手机用户和监管部门共同努力。APP服务商作为程序提供者应增强法治意识,严守法律边界,从法治和技术两方面避免社会危害的产生。手机用户要增强防范意识,既保护好个人信息,防止泄露,又谨慎购买使用一些“虚拟定位”软件。公安机关则应加大对“虚拟定位”软件的监管力度,严厉惩戒违法行为。如此多管齐下,才能更好避免信息泄露,解决用户被恶意定位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