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申请禁止某平台传播《王者荣耀》视频
南方日报讯 (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周扬 梁珺怡)除了打游戏,如今还有不少“云玩家”,喜欢通过视频看别人打游戏。那么,发布这些视频需要游戏公司授权吗?近日,一家文化公司因在视频平台大量发布手游《王者荣耀》视频,被腾讯公司申请下架相关内容,腾讯还为此提供了近5500万元的担保。
腾讯 申请禁止某平台传播《王者荣耀》视频
据了解,《王者荣耀》的游戏计算机软件及游戏内系列元素,均被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并授权深圳腾讯运营及使用。某文化公司在其运营的视频平台中的“游戏”专栏,下设了《王者荣耀》专区,在显著位置主动推荐《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并与多名游戏用户签订合作协议,共享收益。
腾讯方面认为,《王者荣耀》游戏整体画面,构成了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该文化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视频平台上传播了大量的《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并获得巨额收益,侵犯了腾讯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由于腾讯也在运营《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业务,该公司通过引诱用户上传侵权视频,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对腾讯的短视频市场运营造成重大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
腾讯方面称,如果这些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予立即制止,将导致申请人的损失无限扩大,难以弥补。尽管腾讯只针对16个短视频分案提起了诉讼,但由于这些视频与《王者荣耀》专区内其他游戏短视频的表现形式本质上一样,均属于《王者荣耀》在终端设备上运行和存在的游戏画面,腾讯通过对16个短视频的起诉,以小见大,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
腾讯方面请求:该公司停止上传包含有《王者荣耀》游戏画面的全部视频,并在视频平台上用弹窗、置顶公告或致用户的一封信等形式,提醒用户停止上传《王者荣耀》视频内容,公告内容需经法院审核。
腾讯除了提供与16个短视频诉讼赔偿请求等额的496万元担保外,针对要求该文化公司停止传播《王者荣耀》游戏画面的全部视频的请求,还另行追加了5000万元担保。
法院 游戏用户不享有游戏整体画面著作权
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从开发过程和内容来看,《王者荣耀》逻辑上预设了用户可以选择多种带有伴音的连续活动影像画面,是开发者思想或者情感的表达,此外,游戏场景画面和人物形象等表达具有独创性。作为多人在线竞技类游戏,《王者荣耀》游戏整体画面属于应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不过,某文化公司提出,对于游戏用户运行游戏引擎,调动游戏资源库,因此形成的游戏画面,著作权不应只归于腾讯,还应考虑用户的贡献。
法院认为,虽然《王者荣耀》游戏互动性较强,情节复杂,但用户操作《王者荣耀》游戏时没有创作意图,并非有目的地创造出各种连续画面。如果认可游戏用户对画面都享有著作权,不但使游戏用户有可能垄断其展示的操作技巧与战术,影响其他用户的利益,还会使游戏整体画面被切割为成千上万个新的独立作品,产生成千上万个著作权人,而有悖于著作权法的立法精神。因此,游戏用户对《王者荣耀》游戏的整体画面不享有著作权。
由于网络游戏自身研发、运营成本高,生命周期短,盈利期较短等特点,使游戏短视频已经成为继游戏直播之后,著作权人重要的商业利用市场。如果任由该公司的侵权行为继续,将使《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受众被不可控地分流,因而丧失的市场份额也将不可逆,会给腾讯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法院裁判,某文化公司收到裁定之日起,立即停止在其视频平台上传播包含有《王者荣耀》游戏画面的视频,并以显著方式,连续15日发布用户停止传播上传《王者荣耀》游戏视频的公告,公告内容和方式由法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