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打赏主播5万多元 妈妈上诉追回一半
近日,黄埔区的番女士遇到了这么一件烦心事,她心目中乖巧懂事的宝贝儿子,竟然瞒着她打赏了直播平台主播5万多元,番女士希望把赏钱要回来,为此闹上了公堂。最终,经法院调解,番女士拿回了一半打赏款。
双方达成协议退回26550元
今年1月24日,番女士在工作时,手机突然收到信用卡账单信息,“最近都没有刷信用卡,怎么会赊账呢?”番女士赶紧查看消费记录,发现几笔款全打给了某音乐平台,利用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共计5万多元。
回家后,番女士一一询问家人,有谁动了她的账户给主播打赏?结果,15岁的儿子嫌疑最大。果然,在父母的多番询问下,儿子小番交代了他偷偷用母亲还有外公的手机充值某音乐平台星币,打赏主播、购买主播专辑的事情,共计花费了53100元,因小番第一时间删除了银行短信通知,故家人未能及时发现。
番女士愤怒不已,待她冷静下来并试图与某音乐平台沟通追回赏金时,对方却置之不理。为此,番女士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黄埔法院起诉要求返还53100元及利息。
本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番女士主动撤诉。依据调解协议,广州某有限公司确认小番在其运营的某音乐平台上购买星币的行为无效;广州某有限公司向番女士退还购买星币的钱款26550元。
家长应培养孩子树立正确金钱观
从司法实践中来看,“小番打赏女主播”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明显超出他的行为能力,小番这一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否则自始无效。也就是说,从法律上看,作为家长的番女士,有权要求广州某有限公司退回小番消费的款项。
为什么最终调解结果不是全额返还打赏款?原因可能是因为在保障番女士一方的利益时,广州某有限公司以小番的法定监护人没有尽到完全监护责任,存在一定的过错,向监护人主张因小番的行为所导致的相应损失。
经办法官表示,虽然法律上可以追回赏金,但是鉴于直播平台分层、举证困难等,赏金追回障碍重重。为此提醒各位家长,作为监管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平时要培养孩子树立正确的金钱观,管理好自己的信用卡等账号。
法官小课堂:
1. 多大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的民事活动具体有哪些?
a.纯获利益的行为。无负担的赠与可以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但是需要清楚的是纯获利益,包括不负担作为对价的义务,也包括不负担非对价的义务。例如,9岁的孩子甲向成年人乙借了1万元,尽管是无息的,但甲要承担归还1万元的非对价义务,因此该借款行为对甲来说,不是纯获利益的。
b.日常生活必需的行为。此类行为如理发、购买零食、学生购买文具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