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获刑!江西成功侦破一起特大跨省污染环境案-全球速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下称“三部门”)发布7件依法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

江西省南昌市戴某兵等3人非法处置“副产盐”污染环境案被作为典型案例通报。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侦破的戴某兵特大跨省非法处置“副产盐”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在南昌市新建区、青山湖区查获废盐1500余吨。


【资料图】

2020年6月30日,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接区生态环境局移交污染环境案线索,乐化镇一空厂房内有废盐露天堆放并造成流失。经现场取样检测,判定该批固体废物为危险废物。

接到线索后,办案民警通过分析该案废盐的来源、处置方式等情况,敏锐地察觉到背后可能暗藏一条产销一体的犯罪产业链条。省厅、市局知晓后对此案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侦办,专案组成立后迅速出击,将嫌疑人肖某生抓捕归案。

因时间跨度大,侦查取证的难度非常大。专案组民警从肖某生在新建区堆放的废盐着手沿线追踪,将戴某兵、钟某华等收集、存储、运输人员全部抓获归案,通过调查分析得出废盐的流向方式为:医药化工企业产生废盐---戴某兵安排货车运输---戴某兵存放上高县仓库---居间钟某华安排货车运输—南昌肖某生。

侦办过程中,专案组发现产废盐企业只与戴某兵有联系,戴某兵成为查找废盐来源及涉案关系链的关键人物。为进一步查清案件相关人员,专案组奔赴安徽池州、湖南怀化及江西多地开展侦查,从外围调取戴某兵及主要关系人情况并开展分析,固定了相关证据。

经查,以戴某兵为首的犯罪团伙,从2016年至2020年7月,在没有取得任何经营资质和许可的情况下,为非法牟取利益,在全国范围收集医药化工企业废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过反应釜蒸馏后得到的结晶体),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通过钟某华将1500余吨废盐交给同样无任何经营资质的肖某生处置,肖某生将1500余吨废盐露天堆放在南昌市新建区、青山湖区两地放任不管,造成环境污染。

现已查明,该案涉及全国多个省市的产废盐企业、处置废盐人员和运输司机的犯罪链条。目前,公安部已对该案发起全国案件协查。

因该案涉及医药化工、环境评估等众多专业学科,专案组主动联系并积极配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对与戴某兵有接触的产废盐企业进行逐一走访调查,全面调取企业环评报告、验收批复文件、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等证据。通过各单位合力攻坚,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证据链,为案件侦办及对南昌市堆放的废盐进行追根溯源、司法鉴定、追究责任提供了证据支撑。

2021年1月12日,新建公安分局以戴某兵涉嫌污染环境罪、伪造公司印章罪,钟某华、肖某生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审查起诉。戴某兵、钟某华经检察机关多次释法说理,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费用41万元、10万元。

2021年6月21日,新建区检察院对戴某兵等3人向新建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9月18日,新建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及量刑建议,以污染环境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戴某兵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1万元,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肖某生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钟某华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一审判决后,戴某兵提出上诉。2022年12月2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