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成都限购最新政策2023
限购买房条件
一、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01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资料图片)
0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市近郊区(市)县(含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
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业。
限购买房区域
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具备该区域内任一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该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保持不变。
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区域内生活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个人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及以上的,其购房区域如何认定?
答:个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的,可以在个体工商户注册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非个体工商户的,其购房资格参照公司注册地在五城区的情形执行。
套数限购规定:
成都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①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最多可购买2套房(三圈层不限套数,农村自建房、宅基地不算),只有社保满足购房条件的家庭只能都买1套房。
②社保资格或成年单身居民只能拥有1套住宅(三圈层不限套数)。
③非同一家庭的多人共同拥有一套房,各计一套已拥有住房。
另外,如果为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再多买1套;
出租名下房产作为“保障房租赁住房”,也可再多买1套。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可以作为单独家庭在户籍对应的限购区域购买一套住房。
另外,郊区(市)县已购或新购住房不纳入中心城区(青白江区除外)购房时家庭名下住房总套数计算。
即,居民拟在中心城区新购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其家庭成员位于近郊区(市)县(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大邑、蒲江)的住房,不再纳入家庭住房总套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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